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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(男,40岁),行拘!
入戏太深!“耍帅”被行拘
3月19日,深圳龙岗警方接群众举报,称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名男子身穿警服的自拍照和视频,但男子的神态、举止、气质并不像真正的人民警察,怀疑是冒充警察进行违法活动。
人民警察警用标志 制式服装等
后果很严重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和警械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,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、贩卖。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没收非法制造、贩卖、持有、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,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网友评论
对此有网友表示
陈某的行为令人无语
“不当演员可惜了
深圳龙岗警方提醒
切勿为一时虚荣而触犯法律
如发现非法制贩
穿着和佩戴警用品
违法犯罪线索
请积极拨打110
向公安机关举报
编辑 | 金恒璇(佳木斯大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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